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我国交通运输业和邮政、通信、软件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交通运输业资料主要包括:五种运输方式的线路里程、运输设备拥有量、技术质量情况,各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和旅客运输量,规模以上港口码头长度、泊位数量及货物吞吐量等资料。

邮政、通信、软件业资料主要包括:全国营业网点及邮政邮路情况,电信主要通信能力,主要的邮电业务完成情况,邮电通信发展水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等资料。

二、本篇资料的统计范围

1.铁路资料:包括国家铁路(含控股合资)、地方铁路和非控股合资铁路运营情况,不含军用铁路及由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建的铁路专用线和不办理公共营业的专用铁路。国家铁路(含控股合资)和非控股合资铁路运营资料来源于各铁路局及所属运输企业(公司)。地方铁路运营概况资料来源于各省地方铁路管理部门。

2.公路、水运、港口资料:(1)公路和水路线路里程为年末通车和通航里程数,不含未正式投入使用的公路和航道里程;(2)民用汽车拥有量及机动车和汽车驾驶员人数,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各省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资料和驾驶员资料整理,不含军用车辆;(3)公路营运汽车拥有量,根据各省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运输车辆资料整理,属于民用汽车的一部分;(4)营业性运输船舶拥有量,根据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水上客、货运输的营业性船舶资料整理,不含非运输船舶及农业、渔业生产船舶;(5)公路、水路客货运输量资料,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收集整理;(6)公路、水路运输量统计包括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两种方式,统计范围是在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的营业性的车辆和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7)规模以上港口的统计范围为年通过能力在1000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200万吨以上的内河港口,以及从事外贸、集装箱装卸的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

3.管道运输资料:包括输原油、输成品油、输天然气及输其他气体的运输量。管道运输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管道运输企业,由两家集团公司分别负责收集审核本部门统计数据。

4.民航运输资料:统计对象为在我国境内注册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飞行和通用飞行的航空运输企业和定期航班通航机场,不包括在我国境内运输飞行的外国航空公司。统计范围为各航空公司从事国内运输、港澳台运输、国际运输的定期航班航线条数及里程、运输量及飞机构成和运营情况、通用航空飞行完成情况等。

5.邮政、通信、软件业资料:包括邮政企业和年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快递企业,以及从事电信运营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不含专用网业务资料),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邮电业务量按业务种类分为邮政业务量和电信业务量;按业务范围分为国内业务量和国际及港澳业务量(对台业务量统计在港澳中)

三、本篇的资料来源

本篇资料由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负责整理、编辑。有关交通运输资料分别来源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各省车管部门。邮电通信业资料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