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反映我国金融、证券和保险业发展情况。有以下四个部分:一是金融机构金融活动情况,二是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三是直接融资情况,四是保险业务情况。

二、本篇各部分资料来源

1.反映金融机构活动情况的资料包括: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平衡表(资金运用)、货币供应量(年底余额)、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率、黄金和外汇储备、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外资银行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及构成。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平衡表及现金收支表的统计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金融机构的基层单位全面填报、并按各自系统汇总的资料,进行归并和汇总,最后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及现金收支表。黄金和外汇储备表中的资料取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由该行有关部门提供。

2.反映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利率和金融机构法定贷款利率表,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并对外发布的存贷款利率。

3.反映直接融资情况的证券市场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数量、股票发行量和筹资额、股票交易情况,资料取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

4.反映保险业务情况的保险系统机构、人员数、保险公司业务经济技术指标、保险公司资产情况、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各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情况,数据取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保险统计资料。